承包耕地不种粮非法取土进班房
( 2015年08月21日 08 版)承包良田不种植农作物,而取土挪作它用,严重破坏了该块农用地的种植条件。日前,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邱红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正阳县某村农民邱红承包了本村组的5亩耕地,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今年4月,邱红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在该农用地上取土垫宅基地、填门前的沟塘,扩大其宅基地面积,严重破坏了该块农用地的种植条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红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发后,邱红认罪态度较好,并将所占用的土地予以复耕,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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