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综合利用
肉兔的主要产品有兔肉、兔皮、兔粪和各种内脏。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国的养兔业,有关部门应注意兔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兔肉除用于满足传统的外贸出口需要之外,必须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开发和综合加工利用。对兔皮、兔粪和兔的各种内脏要进行深度加工,综合利用,增值增效。如四川省广汉市、彭山县等地已有 160 多家中、小型兔肉加工厂和近千家兔肉加工专业户,加工品种多达 20 余种,既提高了兔产品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解决了养兔户卖兔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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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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