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保障机制,为农民住房产权的抵押、担保、转让防范意外风险。完善社保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等制 度,推动多层次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加大城乡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提升农民应对住房财产权流动风险的能力。建立县级以上政府的住房产权改革风 险补偿基金,对农民住房抵押、担保贷款逾期的,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风险补偿。成立专门的保险机构,鼓励农民在住房抵押、担保、转让时投保,一旦发生意外给 予一定的赔偿,以减轻住房产权流动风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开办农民住房财产权保险业务。
推进试点示范,为农民住房产权的抵押、担保、转让探索改革经验。从试点示范开始,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由政府或集 体经济组织参照征地补偿标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或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对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住房和宅基地给予补偿。坚持农村住房制度、宅基地制 度等制度红线,防止个别地方以改革为名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建立改革风险评估机制,对于超越当前制度和法律的改革,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防范由此带来 的制度风险和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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