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评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就,测算与全面建成小康的距离,一些研究机构提出了全面小康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衡量,能使人直观看到全面小康建设进展情况。但有一种倾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即认为完成这些量化指标就等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这种对待全面小康目标的态度是否科学?全面小康目标能仅仅简化成有限指标吗?
答案是否定的。梳理全面小康目标的提出过程不难看出,全面小康是一个定量与定性兼备的目标,内涵十分丰富。进入新世纪,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后,党的十六大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着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可见,全面小康实质是我国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涵盖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体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在五个方面中,有些可以量化,如经济、社会方面的一些目标;有些难以量化,如政治、文化方面的一些目标。因此,全面小康目标是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的结合。
经济、社会方面的一些目标虽然可以量化,但必须注意防范两种倾向:一是简单对待量化目标导致降低标准,甚至出现偏差。比如,对于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不能只盯着数字。因为即使人均收入实现翻番,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就可能出现人均收入翻番但贫困人口众多的问题。这就不能说实现了“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二是只注重有限目标导致以偏概全。将全面小康目标量化,是为了分析的简便和直观,而且只能选择其中比较重要而且可以量化的部分。这种有所取舍并将定量目标具体化为某几个指标的做法,不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和评价全面小康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
有些目标本身就难以量化,如果强行量化,效果反而不会好。比如,不少研究者并没有将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纳入量化指标,即使有些研究者试图量化,但选取的指标也有很大局限性。又如,有些量化指标中缺少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如果按这样的指标搞建设,就会导致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认识到,有些目标不能量化、没有量化,并不代表这些目标不重要。全面小康是“五位一体”的整体,五个方面彼此作用、互为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建成全面小康。
既然存在难以量化的目标,可量化目标的情况也比较复杂,那么,在实践中就应特别注意防止将全面小康目标简化成有限指标的倾向,避免这一倾向对全面小康建设的误导。更要看到,全面建成小康的难点不在于完成定量目标,而在于完成定性目标。如果片面地把有限指标当作全面小康目标,导致可量化目标完成情况好、不可量化目标完成情况差,就会出现目标完成情况与人民群众实际感受不符的尴尬局面。
应当看到,当前不少地方存在“完成指标就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错误认识。有的地方根据指标体系认为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际上在生态文明建设、教育、科技创新等方面仍面临艰巨任务;有的地方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思想懈怠、行动迟缓。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必须纠正。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各地各部门必须努力避免割裂地、选择性地理解全面小康目标的错误倾向,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真正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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