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农地入市 谁能成为农地新主人?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提到“全面深化改革”。农村土地改革如何推进引发关注。围绕“农地”,代表委员提出众多议案提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今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被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试点。在政协委员温思美看来,“农地入市”能够增加农民的收益,但“不能太急”。

  农村土地将会如何入市?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经济学家温思美昨向北青报记者介绍称,农村土地流转涉及两方面,一是农业用地,二是建设性用地。建设性用地的流转还分为两部分,一方面是农民的宅基地,另一方面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通过村建设、土地整治、村庄改造以后形成的这些土地。国家的政策规定,应该采取同地同权同价的政策,也就是说与国有土地都一样,进入当地市场进行流转,采取市场化的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说,中国农村现代化发展必须提高农村的劳动生产率,一家农户9亩地单打独斗,效率低下,只有把土地集中起来集约化经营,使用大型农用机械,才有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此外,农村还有一些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其他性质的土地,流转出来为转变经营方式创造条件。

  为此,去年,我国突破法律法条创新试点:“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3年以后评估可行再全国推广。

  “宅基地通过土地整治、村庄改造以后,有的闲置沉淀,没有实现土地的价值,这里就需要制定系统的政策,甚至在法律方面做出调整,让它进入当地的市场进行交易,成为集体资产的一部分,也增加农民的收入。”温思美说。

  土地流转试点效果如何?

  针对土地征收、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流转等问题,中央已正式发布文件,在全国选择33个县级单位进行改革试点。这些改革试点要突破某些现行法律条款,国务院已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试点的需要,授权在这33个试点县的范围内,在一定时间内调整这些法律条款的执行。

  通过试点,最后确定暂时突破法律条款,允许这些地方在暂时不实行的3年后进行综合评估,看这种突破是不是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是不是更加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并借此修改现行的法律条款。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解释说,如果综合评估的结果认为这样做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问题,那就继续恢复实行现在的条款。

  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包括山东省、安徽省和四川省,这3个省是在全省开展试点。

  据了解,大概95%以上有农村的县级单位都在开展试点,涉及3.4亿亩的土地,已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土地流转也在加速。根据有关部门在2014年6月底统计,全国农村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总面积大概是3.8亿亩,占到28.8%。把土地部分和全部流转使用的农户接近6000万户,占全部承包农户总量的26%,这一进程正逐步向前推进。

  通过土地流转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这件事“不能太急”,温思美认为,首先我们要做好基础工作,对农民的土地权要进行更加清晰和严格的界定,并且要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不过,温思美认为,在土地确权颁证方面,还有些问题值得探讨。

  “现在的土地确权颁证仍然是基于我们过去的承包制的、细碎化的土地分割。”他认为,广东的经验比较好,确权颁证只是在土地的份额上,而不是具体的哪一个田块上。“这样更容易流转。”

  农民未来生活可能会有哪些变化?

  未来,农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温思美认为,成都地区关于“专业农民”和“职业农民经理人”的探索是很好的经验。

  留在成都农村的种植能手,变成了温思美所说的“专业农民”,他们的后面是合作社或农村企业。“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有资金,愿意出资经营农业,但是并不懂如何经营,于是,他请到村里的职业农民来帮忙经营。”温思美解释称。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土地 耕地 农业用地 沉淀
 1 2 3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