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现代农业、农民增收、村建设、农村改革、农村法治五个部分展开。其中明确指出,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
作为一直以来备受市场关注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无疑成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在改革过程中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哈明江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农村土地确权流转之前,应该先调整现有的土地承包制度,重新对土地进行分配,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确权工作,这样才能让广大农民真正共享到公平合理的改革红利。
“农民最关心的还是土地问题,这是农民的根。现在农村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给一些家庭带来很大的不和谐。这是一个巨大的隐患,尤其是会影响到下一步农村土地改革深化。”哈明江对记者介绍,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分配制度已经执行了30多年,这么多年以来,绝大部分的村没有进行调整,现在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已经占农业总人口的45%,基本没有任何变动,但是农村人口的变动是相当大的。“以我所在的村为例,自从1982年分完土地之后,就一直延续至今,村里32岁以下的年轻人因为出生时没有赶上分地,现在手里就都没地,现在这批孩子也长大成人结婚生子,但他们的孩子还是没有地可分。”哈明江说。
哈明江掰着手指头开始跟记者算了起来。比如,当初分了地的夫妻两人,婚后一般平均都有两个儿子,再娶两个儿媳妇,再平均生两个孩子,这就是10口人,但这10口人,只有爷爷奶奶两个人有地。这样一来,再受一些旧俗的影响以及个人原因,由于分配不均,很容易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与此同时,当年分地时有些农民家里的人口很多,尤其是有很多女儿的,当时也都按照政策分了地,之后由于远嫁或者其他原因,人如今已经不在村里了,这就出现了土地没有人种的情况,但是统一流转之后,这部分人肯定还会享受到很多权益。这也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前几年经济形势还算可以的时候,这些没有地的农民通过外出打工,收入还是不错的。但现在经济形势不太好,打工越来越难,很多人又重新回到了村里,他们对土地的渴望度也越来越高。但是没有地,怎么办?现在很多地方就出现了家庭中的儿女都争老人那点地的矛盾,这种情况非常严重。”身为人大代表的哈明江忧心忡忡。
没地的人想种地却没有,有地的人没有能力种。很多农民为此不断找到村干部反映问题,矛盾也愈发激化,但是村干部也束手无策。“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再过20年,我国农业人口接近80%的人无地可种。也就是说,土地掌握在20%的老年人手中,他们既不能种地,也没法分配,这样会给他的家庭带来很大的矛盾。所以,这次我来开会之前,好几个村支部书记都跟我反复叮嘱,到北京一定要把这个问题反映出来。”哈明江说。
其实,对于土地承包问题,哈明江一直在不断提出建议。“但是农业部的答复我不满意。”哈明江告诉记者,当时给他的回复中,农业部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几个解决方案:对于没有地的这些人,首先用预留土地给予补充,如果没有预留地可分,那就用办企业等方式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如果就业也解决不了,那就通过吃低保来予以救济。
“但问题是,现实中有一些村根本不存在预留土地,自己办企业解决就业对有些村来说也是没有能力办到的。至于吃低保,更加不现实。因为无地可种的年轻人根本不符合民政部吃低保的要求。尤其是2013年还集中清理了一次低保,条件更加严苛,必须要达到条件才能享受。让没有地的40%人去吃低保,显然是不可能。”哈明江说。
哈明江之所以现在如此心急这个问题是有原因的。“现在土地确权工作马上要全面展开,农村改革进入了深层次的另一个阶段。确权跟分配还不一样,不管是搞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还是搞集体耕作,确权都是好事。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俗话说百人百味,有村民的想法与其他人不一致,他就是不想参与土地流转,现在实际当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苗头,一些手里有地的村民明确表示不想参与流转,哪怕地就放在那里不动。对这种土地进行确权,对土地流转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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