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对2012年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 粮食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在就修改后的《粮食法(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进粮食节约减损,送审稿规定了节约减损的措施和制度;此外,送审稿还明确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被污染粮食处置制度。
规定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下市场决定粮食价格,
送审稿分为总则、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粮食生产积极性保护、粮食流通与经营、粮食消费与节约、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调控与储备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10章,共84条,设立了9项主要制度。
送审稿规定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下市场决定粮食价格,调节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活动的管理体制,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零售等领域对社会公开、公平开放,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同等义务。
送审稿还明确了粮食节约减损制度。由于中国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损失损耗比较严重,餐桌上的浪费更是惊人。为推进粮食节约减损 ,送审稿设立专章,从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减少农户储粮以及储存、运输、加工、餐饮等环节损失浪费,加强节粮减损技术研发和推广使用等方面,规定了节约减损的措施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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