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经营并非只集中土地
不能演变成为其他利益主体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剥夺过程,更不能成为大规模的农民被动挤出过程
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农村户均耕地面积约半公顷。若户均经营规模提高到约2公顷,就需要再减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有测算显示,在北方单季地 区,家庭经营的适度规模应在120亩;在南方两季地区,则为60亩。按照这一标准,粮食生产仅需劳动力4300万人。据估计,我国目前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 力在1.5亿人左右。这就意味着,全国粮食生产实现规模化经营,尚需转移1亿左右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在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要高度关注农民的利益保护。郭晓鸣说,一方面,不能用简单的行政干预手段来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从根本上看,土 地流转是路径而不是目的。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不能演变成为其他利益主体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剥夺过程,更不能成为大规模的农民被动挤出过程;另 一方面,应更加重视保护农民的主体地位,更多支持通过保底分红等方式流转土地的新探索,更稳定持久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
韩俊表示,农业的规模经营绝不仅仅意味着只是集中土地。在我国,寄希望通过大规模集中土地实现像美国那样的规模生产是不现实的。现代农业的经营 规模受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农业技术服务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单个要素投入规模的大小,并不能决定综合效益的高低和生产方式的先进程度。因此,要在引导土地 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引导农民走向联合与合作、开展社会化服务,来弥补耕地规模的不足。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4-11-21/65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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