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发展较早的地区,当地政府和旅游行政部门把旅游专业人才培训和旅游专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事情来做,如房间管理与服务技能、餐饮卫生标准、主食和菜品制作技能、旅游网页制作技术等。但是,还有相当多的地区只重视项目硬件建设,不重视培训工作。另外,也缺少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
目前,多数乡村旅游目的地从事住宿、餐饮接待的农民被称为旅游专业接待户,并挂有“农家乐”的牌子。但是,至今没有统一的“农家乐”餐饮卫生标准和客房配置清洁卫生标准。
建议省级旅游部门制定相关标准,以保证游客的食宿安全。
乡村旅游项目应充分考虑原住民长远利益
乡村旅游发展资金应多方筹集。政府资金、资本市场资金、大型企业资金、集体资金和个人资金,都可以进入乡村旅游市场。
目前,多数地方的投资模式是:投资方与政府签订协议,政府确定土地价格,投资开发商支付征地拆迁资金,政府负责拆迁和土地平整,政府收到开发商的资金后再向农民支付。农民在得到一次性支付的现金后迁走,与原耕作的土地沒有了任何关系。
乡村旅游目的地政府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原住民的长远利益。原住民在出让土地使用权,失去生产资料的情况下,特别是整体搬迁的农民,投资发展商如分给原住民一小部分股权,作为村级集体土地的长远收益,村集体可以用土地收益进行环境保护和建设,农民也可以增加资产性收入。调研时笔者了解到,有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干部提出,为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可让他们以土地评估价入股开发项目。农民不参与管理,只按股份分红。
此外,目前农家乐的经营户,基本没有设立财务制度。建议农家乐经审查批准后,在工商局注册为旅游微型企业,建立个人微型企业诚信制度。税务机关可以免征或少征微型旅游企业的税费,以示国家在税收政策上支持乡村旅游业、乡村旅游微型企业的发展。同时,又使其有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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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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