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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委”换届谨防五种现象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基层组织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村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笔者认为,选好配强村级班子要谨防以下五种现象:

  一是要防止推选村干部标准的“富人化”现象。有的地方过分强调“致富能手”标准,降低其他推选条件,甚至个别地方因为“致富能手”中没有党员,宁愿空缺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职位,导致村干部“富人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先富裕起来的人进入村级组织,如果符合条件,经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开展选举,应该鼓励提倡,但是有的人把进入村级组织当作一种“政治投资”,目的不是为民服务,而是想掌握资源和权力获得利益回报。因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要把对党忠诚、群众信服、有能力、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作为选举村干部的前提条件。

  二是要防止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干扰选举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家族、宗族势力在农村一些地方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时表现得尤为突出,不同家族、不同宗族之间的积怨和矛盾在选举中集中暴露出来。因受利益之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把村级组织换届视作家族、宗族势力比拼的阵地。为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尽早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同时,还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们明白破坏、干扰正常的选举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是要防止拉票贿选。村干部如果监管不到位,也会滋生严重的腐败问题,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涉案金额数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村干部腐败案件涉及农村道路“村村通”建设、村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安全饮水工程、沼气能源利用,以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种粮补贴资金、农资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公共服务资金等方面。正是因为有利可图,个别地方的村级换届选举出现了拉票贿选甚至暴力干扰选举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对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让人们明白干部是干起来的,并不是跑出来的。

  四是要防止出现选举时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现象。当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在选举工作中,如果宣传发动、组织领导、选举程序不到位,很容易出现外出务工村民不能直接到会参加选举的现象,就会出现大量的委托票,这样就给一些“投机倒票”的人提供了机会。有的选举委员会成员为了省事,甚至受了少数人的“委托”,并没有将委托人的委托票交到实际受委托人的手中,大量委托票往往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导致暗箱操作、定向投票,致使最终的人选并非代表广大村民的意愿。

  五是要防止村干部“带病上岗”的现象。要开展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审计过程公开,审计结果公开,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构筑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网络体系;对群众举报和排查发现的村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县乡要成立调查专班,对举报问题属实、线索清楚、举报对象确有问题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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