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公认的高风险品种,长期存在农民保不起、险企赔不起的怪圈。自200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新政”实施以来,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农业风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但当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巨灾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风险保障能力整体较低等,特别是在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并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目前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已经确立、政策信号持续增强,需要在落实的细节上下功夫,把好事办好。
首先,要改进工作模式。目前的农业保险仍以政府行政推动为主,基层工作经费没有配套,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不高,而保险公司为降低成本又推行集体承保模式,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农民的强制保险,在一些地方引起了农民的抵触情绪。应在以“政府+企业”为主的同时,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模式。比如,更好地发挥合作社在集体承保方面的优势。
其次,要改进操作细节。套用商用保险的条款在农业上很难适用,自然风险给农业造成的损失门类众多,如何认定保险责任与赔付标准是保险公司与农民争执的焦点所在,一方面要给群众讲清楚保险政策,另一方面要细化认定规则,让群众能接受。
第三,要改进保险产品。往往群众想保的产品没有,群众不想保的产品靠行政推行,保费标准依然较高,保值水平相对较低,补贴政策的地方配套有的没有落实。应该立足于自然保险向病虫害保险等领域延伸,在加强政策性补贴的基础上,开发出群众企盼的农业保险新产品。
第四,要改进保险政策。对于大宗粮油产品,应该考虑国家整体保险,减轻农民负担,也减轻基层干部负担,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而从目前的财政状况看,国家是可以拿出这些钱的。果树、林木、养殖的价值高、因灾损失重,农民最关切,应加大国家补贴以推动保险。同时,农业巨灾保险体系要加快建立,给保险公司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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