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国家改革开放后第四次粮食波动时,为有效避免粮食生产的大起大落和陷入多多少少的怪圈,笔者提出了“配额生产、定额补贴”的粮食生产制度建议,全国50多家报刊杂志进行了登载,新华社发了动态清样,大家也比较赞成这个观点。但同时也觉得当时我们农户的种植规模偏小,不易配额。10年后的今天,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土地的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江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重64.9%)的扩大,直接配额到新型主体和农户已成可能和现实。实施这一制度的切入点,就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直接签订粮食种植合同,然后国家根据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对生产者补贴,通过数年磨合,使这一制度成熟、稳定,最后达到“补贴精准性、指向性”的目的。这样,有利于从根本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标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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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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