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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文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新华财经2月25日电(汪文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月24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政策、家庭农场的 联合与合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意见指出,在我国,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还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是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规范。发展家庭农场 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来开展,重点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加 以推进。 

  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落实对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强化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完善家庭农场人才支撑政策,以及引导家庭农场加强联合与合作。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安徽、浙江等9个省、55个市(县、区)出台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等方式, 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依据发展需要,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信誉度,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自愿开展工商注册登记。目前,山东、天津等9个省(区、市)出台了家庭 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下一步,农业部将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并尽快下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 见。二是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金融、保险、用地、人才等扶持政策。三是指导地方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 完善服务体系。四是组织开展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全面统计和抽样监测,深入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

  意见全文如下:

  农业部下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月24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 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政策、家庭 农场的联合与合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意见认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需加快构建新型 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 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农户家庭 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 加强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

  意见强调,要把握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 产能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实 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各地要正确把握家庭农场特征,从实际出发,根据产业特点和家庭农场发展进程,引导其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在我国,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还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是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规范。发展家庭农场 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来开展,重点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加 以推进。充分认识到,在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在发展家庭农场的同时,不能忽视普通农户的地位和作用。要充分认识到,不断发展起来 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企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等多种经营主体,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发展家庭农场不排斥其它农业经营形式和经营主体,不只追求一种模式、一个标准。充分认识到,家庭农 场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要靠农民自主选择,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人为归大堆、垒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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