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明确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合理确定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定额内用水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
我国水资源紧缺,农业用水总量占60%以上,是节水的最大潜力所在。现行农业水价标准低、实收率低,水费难以维持灌排工程正常运行。另一方面, 农民承受能力低,农业水价改革难度大。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吴文庆表示,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按照有利于促进节约用 水、有利于降低农民水费支出、有利于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有利于创新水利体制机制的总体要求推进。
下一步,水利部将积极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核定农业供水成本,推动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费财政补助政策,从成本扣除财政补助部分确定最终水价,推进定额内用水实行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
同时,水利部门将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确将灌区末级渠系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 归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及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所有。搞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民用水自治。配套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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