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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被取消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中,水利部门“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资金由占用者依法支付给相关部门,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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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3-07-01/60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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