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
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和不足,不利于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还需要从法律、政策、体制、资源投入和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快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首先,完善农村社会组织法律和政策体系,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其次,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等要求,采取适当方式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再次,鼓励和支持城市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最后,加大对农村社会组织管理和建设人才的培训,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更好地服务“三农”。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3-03-27/59892.html
上一篇 : 以必胜信心掀起春季农业生产热潮
下一篇 :粮库烘干能力不足 抢救东北“潮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