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农业园区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大都是综合园区,采用“一区多园”的模式,具有生产加工、示范、培训、孵化器、观光旅游等功能。目前,我国规模以上的农业科技园区有5000家,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体系。
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步入新阶段
目前,国内现代农业园区特别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步入新阶段,布局规划合理、基础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招商引资渠道广泛、技术创新能力较强、辐射带动功能显著,借助这一平台,大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得到市场化应用和生产实践推广,实现了农业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的有效结合,为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
农业园区实现规模化发展。截至目前,陕西省已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50个,实现了所有涉农县区全覆盖。在省级农业园区的带动下,各地园区发展到1300多个,面积226万亩,占全省耕地的5.3%。湖南共有各类农业园区963个,其中县级及以下788个。目前湖南省园区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9.7%。全国各地农业园区呈现出规模化发展趋势。
纵观各地农业园区,土地利用模式可归纳为以下两种:一是农民以多种联合、合作方式流转土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共同推进园区发展;二是聚集农业园区周边的小型园区土地,以合作入股的方式共建农业园区。
农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以聚集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先进农业生产要素为主要特点的现代农业园区已经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初步形成了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示范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农业园区产业化能力提升,大力培育了优势龙头产业,积极引导“农字号”龙头企业、工商资本进入园区,增强了园区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产业化能力;农业园区科技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了农业园区的科技服务水平,培养创业型农民,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科技水平,从而提升了整个园区的管理、运营及效益水平。
土地瓶颈制约农业园区发展
现代农业园区作为农业现代化的载体,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发展起来。然而,与发达国家的农业园区相比,我国农业园区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制度建设上没有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其中,园区土地经营模式是矛盾的主要症结。农业园区在建设和投产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园区管理运行机制尚未理顺,需进一步完善与提高。对于这种新兴的农业发展模式,政府尚未制定充足、完善的法规政策来扶持或规范其发展,致使园区建设之初遇到诸如土地征用、手续审批等方面的困难,并出现了园区建设、发展不规范的问题,而本身机制的不健全也导致园区的今后发展得不到保障。
二是园区规划土地尚未盘活,招商引资,吸引国家、集体、个体企业入园参建工作有待加强。目前我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政府投入占全部投资的80%左右,企业投资、招商引资、个人投资只占有很小的比例。一方面制约了园区建设与发展,另一方面不利于建立市场竞争机制。目前由于投资主体单一化,许多园区出现了基础建设与产业开发不协调、投资效率低、企业行为政府化等不良现象。因此要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园区健康发展。我国农业园区的建设需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个人投资、外商投资等多元化格局。
三是园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界定不够明晰。目前的现代农业园区企业没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年限和权利也没有明确界定,地上农业建筑的投资不能办理合法财产权证明和有效利用的延续,因而制约了企业合资、融资、上市以及股份制经营、财产抵押贷款等企业资本运营工作。产权不明晰,势必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和投资决心,进而影响园区的持续发展。
四是现有土地使用制度不利于保障农民利益。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凸现土地流转的问题。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农户承包经营集体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而目前村民集体组织职能较弱,国家在法律上又未明确各个集体土地权益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农民利益易受到侵犯。集体土地与农户土地间使用权不明确,园区租用、反租倒包、土地资产化就缺少法律依据,这给园区上市、招商引资等带来了较大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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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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