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休闲农业迎来了黄金发展期。
规模日趋壮大、类型更加多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8.5万个村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达17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规模以上休闲农业园区超过3万家,年接待游客超过7.2亿人次,年营业收入达到2160亿元,从业人员2600万,先后形成了农家乐、采摘垂钓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市民假日农园和民俗村等形式多样、功能多元、特色各异的模式和类型,农业的多功能性得到极大拓展。
方式逐步转变、品牌建设不断推进。经过十年来的发展,我国休闲农业初步实现了五大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休闲农业已从农民自发发展向各级政府规划引导转变;在经营规模上,已从零星分布、分散经营向集群分布、集约经营转变;在功能定位上,已从单一餐饮功能向休闲、食宿、教育、体验等多产业一体化经营转变;在空间布局上,已从局限于景区周边和城市郊区向更多的适宜发展区域布局转变;在经营主体上,已从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合作组织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随着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星级企业等品牌已经在全国范围形成较大影响力,成为许多地方发展休闲农业和吸引消费者的响亮名片。
富裕了农民、增加了就业。据测算,休闲农业每增加1个就业机会,就能带动整个产业链增加5个就业机会。一个年接待10万人次的休闲农庄,可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左右,安置300名农民就业,并带动1000户农民家庭增收。发展休闲农业大大延伸了农业的产业链条,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新时期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引领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举措。
改造了传统农业、美化了农村环境。休闲农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抗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农业标准在休闲农业生产基地的贯彻落实,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改变了农业生产规模小、格局散的情况,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融合了一、二、三产业,促进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加快了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实现农业生产的平衡发展、循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了农业装备科技化、生产设施智能化和管理运营现代化,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
促进了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立足于“三农”资源发展起来的休闲农业,越来越多地吸引着大量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消费,也吸引着人才、技术、资金等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改变了消费支出和资源要素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促进了城乡经济统筹发展。通过不断满足城市消费者高质量、特色化消费的要求,带动了经营休闲农业的农民自觉、持续地学习城市先进生产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深入广阔农村的观光体验,也激发了城市居民对农业生产知识和农村乡土民俗文化的兴趣,促进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弘扬,促进了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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