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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出手能否规范绿色食品标志


  综观此次《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绿色食品标志申请和核准的具体程序。规定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提出初审意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材料审查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同时,加强了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了标志使用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食品专家董金狮强调,要强化绿色食品的监管力度,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绿色市场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绿色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对绿色产品的认证标准和检测服务体系,从而为农户和生产企业营造出良好的绿色市场氛围。严格把好绿色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渠道,从源头上抓好绿色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确保绿色食品市场的纯洁性。要鼓励消费者积极监督绿色食品市场,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政府部门的监管应与消费者的监督结合起来,才能切实净化绿色食品市场,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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