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银监会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和完成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农村金融改革,积极引导银行业改进“三农”金融服务,为统筹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加。2011年,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保证“三农”投入,着力满足广大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等涉农领域的有效需求,确保涉农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4.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8.8个百分点。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占涉农贷款增量的30%。
农村薄弱环节信贷支持显著加强。优先满足农户的生产生活有效信贷需求。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3.1万亿元,当年增加50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1%,有力地支持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建房、购买农机和家电、兴办农家店等多种经济活动。二着力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四单”原则配置小企业条线资源等措施,加大对包括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各类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含票据融资)已经达到10.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9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三是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的信贷服务。在不同阶段确定春耕备耕、抗旱救灾、促进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菜篮子工程建设等信贷支持方向,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针对性。
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2011年银监会科学统筹中西部网点覆盖和农村金融服务情况,按照“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挂钩”原则,引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向中西部布局,着力解决中西部地区服务不足问题。截至2011年末,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786家,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在已组建机构中,有473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60%。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在全面实现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明确提出2011年再解决500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问题,让更多农村地区的广大百姓享受到基础金融服务,共享银行业改革发展成果。在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国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2011年共解决了616个空白乡镇机构覆盖问题,实现乡镇机构和服务双覆盖的省份(含计划单列市)从工作启动时的9个增加到24个,偏远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县域支农服务合力进一步增强。为了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从2011年初开始,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资金进行考核,从考核情况看,80%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都投放到当地运用,县域信贷资金进一步得到保证。在此基础上,银监会通过推进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2.72,0.02,0.74%)、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改革,进一步促进信贷资源配置向县域倾斜,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围绕稳定县域深化信用社改革。引进资本,完善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强调将服务“三农”发展战略作为产权改革的前置条件,将有效改进“三农”服务作为机制建设的内在要求。截至2011年末,全国已有402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农村银行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占比从2009年末的57.2%上升到67%,农村合作银行从66.1%上升到70%,支农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二是推动农业银行强化县域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建设。在建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级督导、一级经营”的管理体制,完成资本管理、信贷管理、会计核算、风险拨备与核销、资金管理、考评激励“六个单独”的运行机制建设,为县域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大力加强农村基层队伍建设,招聘5000多名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补充到县支行“三农”客户经理队伍。三是继续强化邮政储蓄银行县域金融服务。邮政储蓄银行在今年贷款规模整体从紧的前提下,以小额贷款业务及支农业务作为主要贷款业务拓展方向,当年新增小额贷款70.3%集中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同时,积极探索商业化服务农村的有效形式,结合地方实际开发了农业设施贷款、烟农贷款、蔗农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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