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农业部举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会上,赵铁桥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助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的快速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44.6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43.1%;合作社实有成员357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3%。
据了解,在过去两年的时间里,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从200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开始,到201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两年来,在全国培育出了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形成了各级示范社为骨干、广大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格局。
赵铁桥介绍,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按照示范社创建标准,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首批公布了各地培育的66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从地区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示范社分别占总数的50.5%、31.1%和18.5%。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占57.2%,畜牧业占24.3%,渔业、林业及其他产业示范社占18.5%。这批合作社示范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使社容社貌呈现新变化、成员生活实现新提高,充分展示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完善治理结构,在加强规范化建设上当榜样。合作社示范社坚持依法办社,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建设。坚持依章办事,建立健全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社均年盈余25.74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的8.9万元高1.89倍。盈余的60%以上都按照法律规定,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农民成员普遍比其他农户增收30%以上。
增强服务能力,在坚持服务农民的宗旨上树形象。这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民成员比例达96.46%,体现了以农民为主体的特征。社均成员数量165户,远高于全国社均80户的平均水平。成员出资额达162亿元,社均出资额为243多万元,是全国社均水平的1.89倍。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统一购买生产投入品社均总值达到69.10万元,比全国社均水平高1.05倍;统一销售农产品社均总值达236.93万元,是全国社均水平的2.26倍。
促进规模经营,在提高组织化程度上起作用。示范社涉及的产业主要涉及本行政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其中绝大部分从事种植、畜牧、水产业,总计约占87.4%。2010年,这6000多家示范社农作物经营总面积达668.46万亩,社均1003.25亩,比全国合作社平均经营规模高1.33倍;农作物总产量达716.26万吨,社均1074.98吨,比全国社均水平高1.44倍。服务半径更大,成员范围跨乡镇的比例达到53.82%,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5.02%高38个百分点。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增强市场竞争力上做表率。首先,示范社引领成员诚实守信生产,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实现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标准化,打造名牌产品和名牌合作社,标准化生产通过示范社这个载体得以有效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合作社这个载体得到有效保障。2010年,这6663家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生产食用农产品的示范社的主要农产品拥有注册商标,远高于全国平均每15个合作社拥有1个商标的水平。拥有并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数达4514个。其中1372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占全国合作社产品同类认证总数的49%。生产鲜活农产品的示范社销售渠道较为稳定畅通,普遍参与了"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或在城镇建立了连锁店、直销点、代销点。
最后,张铁桥说,农业部将顺应"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工作设想。实践表明,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让示范社领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是一条促进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行之有效的路子。下一步,农业部将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探索建立合作社示范社情况发布机制,着力形成全国发布、重点扶持的工作机制,其中核心是推动各部门加大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合作社率先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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