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从“十一五”到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已进入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最为显著时期,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4889万公斤。
从2006年到2011年上半年,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15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16亿元。全省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开发任务472.01万亩,完成产业化经营补助类项目455个,完成产业化经营财政贷款贴息项目488个。通过相关项目实施,为项目区农民增收45.3亿元。
浙江省具有丰富的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民间资金丰裕,工商企业投资现代农业积极性较高,农业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地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开发之路。除了主动加大各级财政配套投入力度,浙江省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上,不断细化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体系。在国家历年组织的验收考评中,浙江省均取得了好成绩。
机制创新在前,投入保障在后,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十分显著。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全省不少地方的农村土地得到科学平整,农田基础设施增加,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基本排除,抗灾能力普遍增强,项目区的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除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浙江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首批立项的十个农业综合开发省(市)之一,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已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其中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市、区)达到55个,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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