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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我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2010年,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分类管理、分级公布制度,明确信息通报形式、通报渠道和信息发布责任。今年2月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紧急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规范信息公布管理。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卫生部在这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地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10万套“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免费下发各地,同时,国家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http://www.nfsiw.gov.cn)已于2011年6月13日正式上线运行。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包括新闻资讯、专题播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行政法规、行政许可、食品安全标准等七个信息板块。建设该网目的是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查询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通报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建设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关注,随时提出优化改进网站的建议。

  下一步,卫生部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2011年-2015年)》,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选择部分省份开展乳品、部分基础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产品等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开展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的宣传培训。二是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紧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认真完成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将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交换平台和监测数据库建设工作。建立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农药和致病性微生物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型。三是及时更新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四是强化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和应急处置,加紧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完善责任调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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