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连续下发两个通知,对今年的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农险覆盖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规范经营,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并强调要强化监管,重点查处农险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行为。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监管部门的这一重要举措将为“十二五”时期农险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农险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险种,多年来一直广受各方关注。在国家“大支农”政策的背景下,“十一五”时期,全国农险保费收入从2006年的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35.68亿元,增长了近16倍,取得了突破性发展。5年来,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40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险保障11279亿元。从2008年起,我国农险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名列亚洲第一。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农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的认同度和影响力也在不断提高。
农险之所以能够取得目前这样的成绩,离不开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支持、离不开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引导,更离不开各家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但也必须看到,由于各种制约因素,如何实现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对保险业来说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地方。
目前,农业保险的经办主体已经增加到近20家,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均有2家以上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格局。但由于有的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农业保险经营规范性仍然有待提高。同时,目前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已增加到14种,其他特色产品也不断涌现,但农业保险产品仍然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且与实际需求相比,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中国农村地区大、人口多,农业基础十分薄弱,“三农”的情况十分复杂,决定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复杂性,对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应当说,当前农业保险受到的重视程度、农业保险享受的优惠政策都堪称前所未有。尤其是“十二五”时期,解决好“三农”问题仍是国家的重中之重,农业保险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强。怎样在现有基础之上巩固成绩、解决问题,将是农业保险无法回避的责任。
对于保险业来说,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将是首要任务。既需要坚持以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农畜产品及森林为发展重点,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也需要紧密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发展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种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宏观战略部署,积极拓展保险服务“三农”的新领域,更需要对地方支柱农业和区域优势品种,积极开展试点,研发新型险种。
同时,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这就要求经办机构在防灾防损、承保理赔等诸多环节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才有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将国家支农惠农强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农业保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几亿农民,事关行业的声望和形象。在这种情况下,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规范、诚信、依法经营。同时,农业保险经营是否规范,更关系到国家的政策是否落实、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农业保险的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范等核心问题。
此外,农业生产易受灾、易成灾,随着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农业保险自身累积的风险不断增加,这就需要保险业发挥管理风险的行业优势,做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安排,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再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最后损害农民权益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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