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仝春建近日,保监会在《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强调,今年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同时,农险经办机构应当坚持规范经营,各地保监局要强化对农险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农险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行为。
根据《通知》,进一步扩大农险覆盖面,首先要突出重点,即坚持以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农畜产品及森林为发展重点,努力扩大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保险条款,合理制定费率,配合春耕生产,全力抢抓农时,做好承保工作。积极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政策,提高保障程度,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
其次是突出亮点,即紧密围绕中央区域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发展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种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的宏观战略部署,深入调查,加强研究,创新产品,积极拓展保险服务“三农”新领域。
第三是突出特点,即对地方支柱农业和区域优势品种,特别是肉、蛋、奶、渔、果、菜等“菜篮子”产品,积极开展试点,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主产区的覆盖面,为地方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满足农业和粮食生产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通知》要求,各中资财险公司应当加大对防灾防损防疫工作的投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完善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同时,各公司应当加大投入,建立起有效的农险服务网络,切实将农险的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的第一线,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告知、报案和索赔指导、业务咨询等保险服务;应当及时查勘灾情,确保农户灾后理赔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保险服务;应当及时调度资金,确保预付和赔付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受灾农户手中。
《通知》指出,各公司资源投入应当向农险业务一线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大省、林业大省倾斜。应当制定促进农险发展的内部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促进农险全面协调发展。
《通知》要求,经办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农险业务开办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坚持做到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同时,应当充分认识农险风险的不确定性,认真做好再保险安排,切实防范巨灾风险。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再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最后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
《通知》强调,经办机构在开发农险产品时,不仅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财政的补贴能力,更要考虑到费率要与承担的风险责任相匹配。应当确保承保理赔资料的完整,通过内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险合规性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严禁误导或强迫农户投保;严禁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费用;严禁侵占、挪用农业保险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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