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指出“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自2004年以来,连续8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针对农业的。近年来,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财政支出和银行贷款也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粮食连续7年增产,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村经济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高,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农民增收的难度也在加大。”日前,中国银河证券公司研究所执行总经理苑德军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尚未完全消除、我国经济进入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宏观背景下,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意义重大。
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记者: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特别强调“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同时还强调“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对此您做何评价?
苑德军:首先,这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进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农业关系到13亿人的吃饭问题,是治国安邦、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依托的战略产业。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没有建立在农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基础上的粮食安全,就不可能有国家的经济安全。必须看到,虽然我国粮食连续七年丰收,粮食供求基本平衡,但粮食总产量连续十几年在1万亿斤左右徘徊,并没有大幅度增加,所谓的供求平衡也不过是一种“紧平衡”,稳定、持续、长期平衡的基础并不牢靠。特别是我国幅员辽阔,每年总会有局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于是自然灾害又成为一种常态,成为影响粮食产量的一个经常性的、不可忽视的因素。我国的粮食问题还远未达到高枕无忧的地步,粮食供求的基本矛盾始终存在。所以,要维护粮食安全,必须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把农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粮食国内基本自给的原则,努力增加粮食供给量。
其次,这是扩大农民消费需求,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而扩大农民消费需求,又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着力点和关键点。道理很简单:农民占我国消费人口的比重大,现实消费水平和消费层次低,边际消费倾向高,因而扩大农民消费需求也较之扩大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而要扩大农民消费需求,必须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由于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因此,扩大农民消费需求,必须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放大农业的比较收益。
第三,这是增加食品供应、壮大反通货膨胀的物质基础,稳定物价水平的需要。CPI持续在高位运行且通胀预期强烈,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管理好通胀预期,把较高的物价水平降下来,是当前以至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从本轮通胀的生成机制看,食品价格上涨是主要推手。在去年全年 3.3%的CPI上涨幅度中,食品价格上涨的贡献率达到了70%。今年前两个月物价上涨,食品价格仍然是主要的驱动力。实际上,考察上世纪90年代以来 CPI的运行轨迹可以看出,食品价格是历次通胀的主要策源地。我国今年以至未来CPI的发展变化趋势,也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食品价格的变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能不能控制住通胀,主要取决于能不能稳定住食品价格。但从影响食品价格变动的诸多因素看,食品价格上涨的压力将长期存在,稳定食品价格难度极大。其一,耕地面积逐步减少,成为食品价格稳定的主要制约因素。其二,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使食品价格面临持续上涨压力。其三,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带动。其四,国内货币超发。在引致食品价格上涨的上述因素中,政府对农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和国际农产品价格变化带来的输入型通胀无法施行调控,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最大限度地扩大农产品供给,则是政府在管理通胀预期、稳定物价方面大有可为的地方,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只有做到这一点,食品价格的涨幅才有可能回落,稳定物价的宏观经济目标也才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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