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特约评论员: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学习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之四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题: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学习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之四
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水利设施薄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制约之一。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目前,全国年平均缺水约400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六分之一的城市严重缺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水功能区达标率仅42%。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不断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0.35提高到0.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953立方米降低到127立方米。但总体上看,我国水资源管理仍较为粗放,主要表现为“一低、一高、两重”,即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较低,仍比先进国家低0.2—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高,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河湖水污染和地下水超采仍较严重,一些地区“有河皆污,有水皆脏”,一半以上的城市地下水遭到污染。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就是要始终坚持像重视国家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资源安全,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像抓好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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