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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进“农超对接” 促菜篮子产品稳定发展


  第三,发展“农超对接”是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举措。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关键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通过“农超对接”,以市场需求引导农产品品牌化经营,以品牌化经营带动合作社标准化生产,以标准化生产保障质量安全,逐步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目前,全国已有4万多家合作社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2.4万家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2.56万家合作社拥有了注册商标,为开展“农超对接”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农超对接”才刚刚起步,还存在着对接面不够广泛、对接关系不够稳定、对接地位不够平等、扶持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对此,要认真研究,积极解决。下一步,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做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发展生产保供给,提高效益增收入,提升能力促转变,防范风险保安全,改革创新增活力,认真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合作,全面推进“农超对接”。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农超对接”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农超对接”作为发展现代流通、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大力推动。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强化督促落实,切实将“农超对接”工作抓紧抓实。要主动与商务、财政、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通过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引导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在尊重农民群众和合作社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同业合作社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做强做大一批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规模效益,切实做好对超市的均衡供应。合作社要始终坚持“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原则,着力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带动农户的能力,打牢推进“农超对接”的基础。

  三要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中,要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要大力推动合作社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成员档案,实施安全生产记录管理,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过程可控制、产品质量可追溯,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保障。合作社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诚信意识,实行品牌化经营,大力培育一批市场上叫得响、消费者中知名度高的名牌农产品。

  四要积极搭建多种形式“农超”对接平台。通过组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展会、网上促销活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签订长期购销合同。从2011 年起,各省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利用产销旺季,与商务部门组织“农超对接”推广活动。有条件的超市可以开设“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专卖区或专卖柜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加强合作社信息网络设施设备和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分析判断和预测预警,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定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培训,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掌握市场信息,熟悉超市营销策略,推动“农超对接”上水平。

  五要切实加大“农超对接”政策扶持。结合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理清思路,深入研究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扩大财政扶持规模,支持合作社储藏保鲜、物流配送能力建设,保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安全上市、均衡上市,推动“农超对接”全面开展。

  “两节”、“两会”将至,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要充分利用南方冬闲田发展露地蔬菜,积极发展北方温室大棚蔬菜。切实抓好产销衔接,强化生产信息调度、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配合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确保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流通顺畅便捷,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要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大例行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力度,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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