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与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12月3日下午发布联合公告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定于12月7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竞价销售交易会,竞价销售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10万吨,国标四级质量标准。
公告重申,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每个企业单次购买量不得超过5000吨。买受人所竞买的食用油只能用于本企业生产小包装油,并尽快投放市场,不得直接销售或转卖散装油。
在11月26日举行的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竞价交易会上,计划销售菜籽油10.04万吨,实际成交7.03万吨,成交率70.02%,成交均价9237元/吨。
为保障供应,稳定市场,10月下旬以来,国家粮油中心已经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其联网市场累计销售了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约4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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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0-12-03/5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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