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我省,已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开发工作不力者将被取消资格,而目前未列入开发县且农业开发工作优异的县(市、区),将有望进入开发县行列,获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这是日前召开的2010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改革。
从今年起,全省所有开发县按照国家级、省级、后备开发县、暂停或取消开发县资格4个层次进行竞争性动态管理,从而取消了“国家队”“省队”一以贯之的“终身制”,实现有进有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全省。
我省现有国家级开发县(市、区)73个,仅占全省129个县(市、区)的56.6%,与全国70%、部分省(市、区)接近100%的差距较大。加上16个省级,两级开发县也仅89个,仍有40个县未进入开发县,并因此至今没有享受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同时,“终身制”也使部分开发县工作热情不高,工作质量下滑,影响到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体质量和工作水平。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势在必行。
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县将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进出,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工作平庸被动、积极性低的开发县,采取暂停扶持、限期整改,整改好则留,反之则退;对开发潜力已经不大的开发县,逐步安排退出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县;对在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开发县,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开发县资格;并逐一把开发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县纳入开发县加以扶持。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落实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有关考核评分标准,省级或国家级年度考核验收综合得分70(不含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开发县实行降格管理;对重大违纪违规的开发县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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