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清查的任务,主要是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涉农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在全国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在17日举行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部级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标志着此次清查工作在全国正式启动。
此次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旨在解决近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专项清查工作由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审计署等中央18个部门成立部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国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
谢旭人指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清查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据介绍,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专项清查的任务,主要是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涉农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资金的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在此基础上,把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专项资金和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部级领导小组将重点检查三分之一的省份,省级领导小组重点检查面要达到50%。
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谢旭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绩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要认真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记者韩洁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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