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9分报道,因故意杀人罪而冤狱11年的河南柘城县农民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今天(13日)终结。今天上午,赵作海收到65万元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
河南省高级法院9日曾通报说,经过再审,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错案,并立即将其无罪释放。今天上午,河南省高级法院和商丘市中级法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院领导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了亟需的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盖新房,解决生活问题,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赵作海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袁荷刚说,11日晚上,商丘中院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研究。会后,该院派人再度赶赴柘城县,并于凌晨两点就赔偿数额与赵作海达成一致。
袁荷刚:5月12日,商丘中院做出商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5月13日上午,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平院长亲手交付的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至此,因故意杀人罪而冤狱11年的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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