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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洁能源工程补助标准出台


     本报讯 记者从省农委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将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列入省政府六件实事工程,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直接补给农户1500元/处;已申报2010年中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的农户,本次申报时按500元/处的标准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另外省里对设备齐全、管理服务好的沼气管理服务网点还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标准为3万元/个。“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项目”补给规模畜禽养殖场或村,“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则补给项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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