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论坛上表示,下一步要从两个方面发展农村金融体系,一是发展微型贷款,二是在耕地和土地使用制度上进行创新,解决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和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的冲突。
他认为,要解决现有土地制度上的法律限制,需要对县域经济正确定位,需要包括耕地承包权在内的资源配置相关的制度安排。
论坛上,清华大学“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课题组同时发布了其研究成果。历时三年,课题组600多人通过对全国16个省市众多农户、村庄和农村金融机构的调研发现,农户的教育程度、土地面积和非农收入对农户的借贷行为影响显著。
课题组建议,在现代农区以发展商业性金融为主,在发达地区以合作性金融为主,发展村镇银行;传统农区以合作性金融为主,发展社区银行和互助金融组织;在贫困的农区以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为主,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政策性金融直接推进和强烈拉进的功能缺失,难以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而农业保险的缺失,加速了供给的紧张。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功能缺失严重。”项目负责人、经管学院教授刘玲玲称。她建议,根据各地不同发展历史阶段,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农村金融组织,并尽快建立政府扶植的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和农业保险制度。
37%的贫困农民得不到借贷
课题组将中国农村地区划分为四类区域,即贫困农区、传统农区、发达农区和现代农区。他们发现,曾经有过借贷行为的农户比重,从“现代农区→贫困农区→传统农区→发达农区”顺序越来越高,而想借贷的农户比重则按照“现代农区→传统农区→发达农区→贫困农区” 的顺序逐渐上升。
“贫困农区想借贷的比例高达82%,但现在曾经借贷的比例只有45%,二者差距最大,贫困农区农民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课题组李子奈教授表示。
这一发现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该会会长段应碧指出,农户有不同分层的,而农村贷款最难的就是贫困农户这个层次。中国扶贫基金会在10年前就开始针对这一部分人开展小额信贷,目前已在全国26个贫困县中的17个县开展业务,发展有效客户2.8万户。
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实践比较成功。“统计下来,我们给农户提供一千块钱的贷款,纯利可以达到400—600块钱,而偿还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段称。他认为这种模式是可以持续发展的,“我们的小额信贷机构大体上两年,最多三年就能够实现财务平衡。”
然而这种模式也面临困境,一是自身法律定位不明确,开展业务多有不便,而设立公司又没有任何财税支持;二是资金来源渠道窄,主要是社会捐赠,资金难以为继。
他呼吁尽快给此类组织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位,并通过建立农村资金批发市场,与大银行合作等方式融得资金。
农村金融急需农业保险
农村金融面临需求分散、信息和交易成本高、周期长、季节性强等挑战。遇到天灾,“没有农业保险功能的话,小额贷款组织的服务,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服务将荡然无存。”央行副行长刘士余称。如此银行哪敢给农户贷款,且不论贷款人信誉如何。
他强调,农业保险是“最最基础的一个东西”。并且这也是WTO赋予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权利:通过农业保险支持你的农业发展。
其次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在村建设当中,大量的水、电、气、道路、电信基础设施还是相当落后的。”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将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而在当前情况下,也是拉动内需的特殊渠道。
他指出,下一步要从两个方面发展农村金融体系,一是发展微型贷款。这块目前在政策上没有任何障碍,需要大力推进。
其次,需要在耕地和土地使用制度上进行创新,因为如果不从土地制度上做一些创新的话,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和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的冲突将难以解决。而要解决现有土地制度上的法律限制,需要县域经济的定位,需要包括所有耕地承包权在内的资源配置相关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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