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家电下乡工作成效显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在利津、文登、齐河、阳谷、曹县等地,采用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对部分农民家庭和下乡家电经销单位开展了“家电下乡”情况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山东“家电下乡”不仅使农民得到了实惠,更使家电企业开拓了市场。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全省已累计销售下乡家电产品192.16万台,其中冰箱107.54万台,彩电61.81万台,洗衣机17.8万台,手机4.62万部,电脑2645台,热水器1328台。实现销售收入28.09亿元,销售量和销售额分别占全国的25.16%和24.75%。销售量大的潍坊市已销售22.4万台,烟台、临沂、菏泽三市销售量也均在15万台以上,以上四市销售量占全省销售总量的 38.2%。
在山东调查总队对农民家庭的访问中,72%的调查户认为“家电下乡”对拉动农村消费作用很大。按照2008年底山东有2091.44万户农民家庭计算,目前山东平均每户农民家庭已经购买“ 家电下乡”产品0.1台,户均支出34.3元。
山东调查总队人士认为,2009年全年下乡家电将能够拉动200多亿元的农村消费需求,给整个山东国民经济带来400多亿元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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