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潘跃)民政部日前发布的《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月人均 205.3元,比上年提高12.6%。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物价波动相协调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救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2330多万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了平稳运行时期。
2008年底,全国共有1110.5万户、2334.8万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393.4亿元,比上年增长41.8%。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截至2008年底,已有1982.2万户、4305.5万人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同期增加 739.2万人,增长了20.7%,农村低保正向应保尽保的目标迈进。低保平均标准月人均82.3元,比上年同期提高12.3元,增长17.6%。全年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9.6%,人均补差50.4元/月,比上年同期提高11.6元,增长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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