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精神,做好对重点地区粮食库存随机抽查工作,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十个成员单位将联合对十个重点省粮食库存情况进行抽查。
为全面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状况,进一步做好粮食流通工作,国务院决定在今年夏收前开展一次全国性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库存清查工作分为企业自查、市(地)级政府全面普查、省级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随机抽查四个阶段。目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完成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和省级复查任务。为核查评估各地粮食库存清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审计署、质检总局、统计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10个成员单位,将从5月中旬开始,联合派出10个抽查工作组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等10个重点省份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
据悉,分赴各省的联合抽查工作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和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和部分专家组成,实行综合交叉,混合编组。联合抽查工作组到达抽查省份后将分成2个库存抽查小组,对随机确定的抽查库点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清查。为提高抽查工作的随机性和针对性,在各省另外安排1个流动性突击检查小组,采取随机选点、即选即查的办法,对这些企业粮食库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工作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此外,抽查工作组还将对一些涉粮举报案件进行督办,有重要线索的案件,还将结合抽查一并核查。作者: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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