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消息,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联合发布了最新一期的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彩电)项目招标文件。该文件对彩电招标的对象进行了扩充,在原有CRT、LCD基础上增加了PDP电视,同时将彩电招标的最高限价提升至3500元。这标志着将有更多的大尺寸平板电视进入农村市场,农村消费者在电视型号和价位上也有了更多选择。
新的招标文件规定,彩电投标报价不应高于3500元,在投标人选定的所有投标地区内,每种型号产品只能有一个报价。在投标型号数量方面也有扩充,由原来的15个型号增加至30个型号。但已在家电下乡推广产品(彩电)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3100/2)、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 (彩电)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3247/2)中标的产品,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相对之前的招标文件,新文件更符合农村市场的实际需求,充分考虑了农村消费者的选购需要。随着最高限价的扩充和等离子电视的介入,新一轮的彩电下乡竞争风暴即将来临。为避免在竞争中农村消费者的利益受损,新招标文件对招标企业的售后服务再次着重强调:
*凡是参与招标的企业,必须有24小时服务电话,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能够随时答复;
*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地区所有乡镇;维修服务网点在每一个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覆盖率不得低于90%(新疆、西藏、青海、内蒙覆盖率不得低于50%);
*保障5日之内解决用户产品出现的故障;鼓励企业在人口集中的中心乡镇设立售后服务点,有条件的可对地域大、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
*中标企业应准备一定比例的备用机,当维修中遇到交通、维修配件供应、维修能力等方面的困难,致使用户的电视机故障难以在5天内得到解决时,由企业为用户提供维修备用机;
*提供企业的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免费保修年限、能否提供上门维修及巡回维修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由于政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之前的家电下乡在引起舆论关注的同时也饱受诟病。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在制定新的招标文件时广泛听取了社会意见,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消费特点,研究开发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操作简单的家电产品。只有开发出符合农民需要的电视,才能真正意义上拓展农村市场,不断扩大内需,更好的为农村消费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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