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15日,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加强对下乡家电产品的质量检测,严厉查处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的不法行为,防止将问题家电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
众所周知,“家电下乡”作为一项拉动经济增长、激活农村消费的利农政策,备受农民欢迎。但“家电下乡”实施以来,很多地方先后出现了不少趁机损害农村消费者利益的不和谐声音:有把旧电视外观稍加改装卖给农民的;有趁机抬高价格,农民用政府补贴后的价格买某个家电比商场打折的家电还贵;有因为售价低廉,售后服务也“相应”打折的。
笔者注意到,尽管这段时间很多媒体都披露了上述问题,但在报道时,大都隐去了问题家电的品牌,给人一头雾水的感觉,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些品牌的家电在糊弄农民朋友,舆论监督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诚然,进入“家电下乡”名单的产品,大都是一些知名品牌,但假利农政策以“质劣价高”的手段来损害农民利益,这样的行为实属恶劣至极,所以,有必要及时曝光问题产品,使农村消费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事实上,“家电下乡”中的问题接踵而至,说明相关的监管措施还没能同步跟进。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家电下乡”,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配套措施,对下乡产品应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那些以“质劣价高”产品损害农民利益的厂家、经销商,给予数倍的高额罚款并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应从下乡产品名单中剔除,让农民买得安心、放心,真正享受到惠农政策的实惠。(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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