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在新形势下,黑龙江垦区正在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从实际出发,转变发展观念,理清发展思路,坚持“抓城、强工、带农”统筹发展方针,加快构建垦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核心观点: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黑龙江垦区要坚持“抓城、强工、带农”统筹发展方针,加快推进农场城镇化进程,构建“四个五”城镇体系,把垦区建成能够集聚产业要素、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加快推进农垦工业化进程,构建优质农产品加工体系,把垦区建成能够保障安全食品有效供给、牵动农户增收的食品工业骨干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构建现代种养业和服务业体系,把垦区建成能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畜产品有效供给、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有利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发展条件。经过60多年的开发建设,特别是近30多年的改革发展,黑龙江垦区建成了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的国有农场群,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同时还建起了110多个功能比较齐全、初具规模的农垦小城镇,成为垦区区域性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中心。“十五”以来,我们把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带动垦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按照“撤并生产队,建设管理区,发展小城镇”的改革发展思路,调整小城镇规划布局,加大小城镇住宅建设力度,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产队居民点整体搬迁,不断提升小城镇规模和建设水平。特别是实施村建设以来,垦区住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撤并居民点163个,拆除泥草房133万平方米,新建房屋381万平方米以上。新建续建公路总里程6690公里,道路硬化率达到40%,试点农场小城镇主干道路硬化100%、管理区道路通畅。实施安全饮用水工程,年均受益人口达12.2万人。实施大型沼气、秸秆气化和户用沼气工程,1.39万户居民用上了清洁能源。实施“绿满垦区”营林工程,营区绿化年均800万株,场容区貌明显改观。职工群众喝上放心水、走上通畅路、住上宽敞房、用上新能源。目前,垦区城镇化人口比重已经达到57%,城镇人均住宅21平方米,住宅砖瓦化率98%,集中供热率 36%,自来水入户率98%,绿化覆盖率30%。有8个城镇成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的先进镇,有42个小城镇达到富强镇标准,宝泉岭农垦城镇被列为国家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建三江农垦城镇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普阳农场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点。
(二)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和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垦工业化、农场城镇化进程,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从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上看,垦区作为黑龙江省区域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全省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布局规划。从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上看,形成了城乡一体、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社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集团化管理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即以商品粮生产为重点的现代种植业体系,以“两牛一猪”畜产品生产为重点的现代养殖业体系,以食品加工为重点的农产品加工业体系,以新型农业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这4大产业体系构成了垦区的支柱产业。从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上看,形成了覆盖垦区的水利电力、道路交通、广播电视、信息服务网络,建立了垦区统一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从统筹城乡劳动就业上看,建立了垦区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农场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参加了城镇企事业、个体劳动者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从统筹城乡社会管理上看,依据黑龙江省人大和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授权和委托,由农垦总局对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实施系统管理,初步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多元主体参与、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具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垦区居民已全部纳入城镇户籍管理,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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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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