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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为全面提高我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2007年7月,国务院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1日,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了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局面。

  在此基础上,以北京举办奥运会为契机,2008年2月,农业部会同北京、河北等省(区、市)启动了“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采用“五定”(定责任人、定监管人、定投入品来源、定生产措施、定管理规范)和“四有”(有标准、有检测、有标志、有组织)的措施,加强基地监管;建立产地证明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推进产销管理对接,强化市场监管,建立生产、流通、销售、消费等环节的全程追溯体系,探索全程监管的有效模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经过这4个阶段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格局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了优质、安全农产品出口的稳步增长。

  2003~2007年,37个大中城市蔬菜中甲胺磷等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显示,我国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总体合格率持续上升;2003~2007年,全国部分大中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以及磺胺类药物等兽药残留监测结果显示,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总体呈上升态势;2005~2007年,水产品产地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2007年,我国农产品已出口到世界210多个国家,出口品种70多个,出口额达366.2亿美元,相较2002年的180.2亿美元,提高了103.2%。2004~2006年间,中国对美国的食品出口合格率分别为99%、99%和99.2%,同期中国对日本和欧盟的食品出口合格率三年均分别高达99.8%、99.9%和99.9%。

  经过多年建设,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核心,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统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格局已初步建立。形成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主体、部门规章相配套、地方法规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架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和涵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涉及主要食用农产品的监测网络;形成了“三品一标一名牌”为主要内容的认证体系;以农药、兽药为重点的农资打假力度逐年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不断净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与国际接轨步伐不断加快,以国际食品法典为代表的农产品国际贸易话语权逐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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