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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后托管遇难题


小学生课后托管遇难题    农村新报讯 记者 戴蕾

    教育部日前印发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省物价局、省教育厅也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小学生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小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此举本是政府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着想,是为了解决中小学生放学后真空时间段的监护问题,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但在一些地方,实施之后又面临着一些问题。

    “托管收费”家长不理解

    孝南区三汊镇中心小学家长陈红对“托管新政”颇有微言。他告诉记者,他不愿每月交托管费,可不参加托管,他又担心老师对孩子另眼看待。据她说,大多数家长选择了托管,“虽说叫自愿,其实是被迫”。
    汉川市回龙镇中心小学家长张峰也对“收费托管”表示不理解。他质疑说,如果托管仅仅是老师辅导做作业,那为何不能让学生放学后免费留在学校?“收费托管”这种收费方式是不是变相的交补课费?且每月的托管费由学校老师收取,再交到家长委员会,那么这笔钱谁来监督?
    据了解,很多家长或碍于面子,或担心老师给孩子“穿小鞋”,虽然不情愿,还是交了钱。张峰说,别人都交了,我能不交?虽然托管费不算太贵,但我们农民也赚不到几个钱。

    家委会代表压力大

    省教育厅明确,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家长委员会,各学校要按教育部文件组建家长委员会,家委会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聘请托管服务人员。需要托管的学生由家长向家委会提出申请。
    武汉市梨园小学家长周晶说,这一办法对于我们家委会成员来说,责任重大。不仅要收集学生的意见,还要在家长、学校中间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选择学生满意的学习项目。家长居住分散,沟通到位困难大,有时许多家长还不理解,造成误会,压力真不小。

    学校的顾虑也不少

    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费用采取成本分担的办法,费用包含两部分:由学生家长分担和学校承担一部分。孝南区三汊镇中心小学寇胜桥校长说,作为校方,也有很多担心。首先需要找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负责任的家长才能担负起这个责任。另外,农村留守儿童多,家里都是年纪较大的老人,一说交钱就怀疑是学校乱收费。
    针对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学校之间不应搞一刀切,主要根据家长的需求确定,在学校内也不能强制学生参加托管,应充分遵循家长意愿,并签订托管协议。家长委员会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接受家长、学校和相关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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