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将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王剑)黄石市政府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继去年取消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案由范围限制后,又明确将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少数民族、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六类困难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目前,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已与4家律师事务所近100名律师志愿者合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仅去年,该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4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93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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