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路上 法律为农民工撑腰 农村新报讯 “为拿到工钱,四处求人,可真是折腾人啊!”在采访农民工朋友时,记者时常听到这些牢骚话。对一些农民工兄弟来说,最无奈的是讨薪。
近些年来,各级政府三令五申强调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出台多项配套举措。2011年,我国出台“恶意欠薪入刑”的相关法律,各地各级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手段捍卫农民工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权利意识增强的过程。同时,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事后追惩,更在于事前预防。对此,希望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工资保证金、欠薪黑名单等制度,真正让老板不敢、不能、不愿欠薪。
枣阳: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二年
(通讯员梁军 王丹丹)
个体建筑老板李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后跑路。枣阳市人民法院6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所欠农民工工资18.4万余元。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家住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经常在外承接工程。2013年5月,成强恒业公司将枣阳汉城城墙木工架模工程发包给李某,李某承接后雇请李志有、胡吉财、张明超等人施工。2014年9月,工程尚未完工李某便已逃匿,拖欠李志有等41名农民工工资18.4万余元。工人多次向李某讨要,李某不予理会。
欠薪工人随即向枣阳市人社局寻求帮助。2015年3月11日,该局下达改正指令书,令李某立即支付拖欠工资,李某仍拒绝履行。随后,人社部门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2017年1月22日,李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十堰:东岳公安局为28名农民工讨回40万元工资
(通讯员段吉雄 袁理)7月4日上午,轩某、谭某将一面“执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感谢该局主动作为,坚持不懈,成功为28名农民工讨回拖欠两年的工资。
2015年1月,十堰某公司启动万驰汽车广场项目,将此工程项目总包给建筑商金某,金某又将此工程分包给轩某、谭某等人。
轩某和谭某雇佣150余名农民工进场施工,至2015年9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时,因各种原因,尚有200余万元工人工资未结清。从2015年12月底开始,100余名农民工多次聚集向承包商追讨欠薪。东岳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欠薪事宜,前期分两次替农民工追回欠薪160余万元。至2017年7月3日,办案民警最终帮28名农民工追回尾欠的40万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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