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将31种门诊慢病纳入补充医保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柯程成、梁时荣)近日,针对城乡贫困人口,十堰市将31种门诊慢病纳入补充医疗保险。
31种定补门诊慢性病包括各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肝硬化(失代偿)、重性精神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血友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并发症的2型糖尿病、尿毒症、二级及以上高血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慢性心衰、慢性肝炎、慢阻肺(尘肺)、精神病(包括轻症)甲亢、白血病等。
据悉,该市规定,省定22种门诊重症和门诊慢性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后,由门诊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补差方式进行定补或按比例报销;省定22种以外的病种,由门诊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进行定补或按比例报销,单病再次补偿率须达到确定补偿标准的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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