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基本生育服务全免费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吴诗成、谭晴)近日,《恩施州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实施管理办法》出台。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恩施州城乡孕产妇,在孕前、孕期、分娩期及产后均可获得基本生育免费服务。
孕前的保障范围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的保障范围为:早期增补叶酸;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及综合干预。分娩期的保障范围为:基本项目的自然分娩服务,包括自然分娩住院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辅助检查费、基本药物费和材料费等。产后的保障范围为: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免疫规划内的常规预防接种。《办法》规定,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基本项目以内的服务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基本项目以外产生的费用由孕产妇承担。符合政策的参保孕产妇生育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扣除国家专项补贴后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正常分娩实行定额结算,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按疾病纳入报销。
据悉,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由育龄夫妇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卫生计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免费生育服务保障对象住院分娩报销、专项补助兑现,采取便民、集中、一站式办理的原则。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由住院分娩医院统一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出院后凭医药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和出院记录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同级别医院定额标准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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