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立法保护神农架国家公园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翟兴波、肖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11月29日,《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唯一的国家公园正式步入法治化保护轨道。《条例》要求,在神农架国家公园117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规划建设要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神农架国家公园除不损害生态系统的生产生活设施改造和自然观光、科研、教育、旅游外,禁止其他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现有建设项目不符合神农架国家公园规划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限期改造或者拆除。神农架国家公园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矿产资源开发、水电等项目。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水电项目应当有序退出。《条例》规定,省政府应当建立神农架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公园内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以及生态移民搬迁等9个方面事项进行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健全生态管护制度,优先聘用国家公园内居民为生态管护员,有关生态补偿、生态管护等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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