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7条意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职校毕业生可报考公务员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戴蕾、通讯员梁炜)11月2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几个方面,提出十七条实施意见。《意见》特别提出,将为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平等竞争就业环境。从2018年起,省直、市州直机关允许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允许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完善积分落户、招聘录用等方面政策时,应逐步取消学历门槛。《意见》还包括我省将加快调整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结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培养目标要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技工学校学历证书与中职学校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从2018年起,转型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要向应用型学科专业倾斜。在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方面,我省将系统构建职业教育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意见》还提出按照市州重点建设1至2所高等职业院校、2至3所中等职业学校,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要求,我省将进一步整合高职院校和各类技工学校、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电大、就业训练中心、农广校等公办职业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省建成120所左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10所左右重点技师学院、25所左右优质高等职业学校、15所左右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在职业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由政府统筹、部门组织、职业院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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