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春运措施保畅通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邱济民、通讯员陈建民)1月22日,省运管局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道路运输部门加强春运期间(2月1日至3月12日)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返乡旅客平安畅通出行。
《通知》强调,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各运输环节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要加强公交、出租车与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重要运输节点的对接,特别是与铁路、民航夜间到站(港)班次的对接,同时做好与干线运输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衔接,确保及时运送旅客。参加春运车辆,要在醒目位置张贴“2018年道路春运”标识,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和接驳运输制度,春运期间,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涨价,全力打造“平安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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