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座客车载客十八人秭归超载司机被判刑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邹宏发、孙蓓杰)在接送学生回家时,明知车内空间有限,却“来者不拒”,让学生挤了又挤,将多余的学生“装”上车。秭归艾某驾驶非营运车辆严重超载,虽未酿成交通事故,仍受到严厉处罚。近日,秭归法院对艾某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据介绍,1月3日下午,艾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接送某小学的学生放学回家。在由秭归县茅坪镇逸夫小学往沙湾方向行驶至334省道刘家坳加油站路段时,被宜昌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经查,此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登记为非营运,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际载客人数为18人,超员11人,属严重超员行为。近日,秭归法院作出判决,鉴于被告人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又因驾驶非营运车辆从事校车业务,酌情从重处罚,遂判处被告人艾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客车超员存在着严重的危险性,会增加客车车身重量,使车辆安全性降低,造成车内人员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还极可能造成对其他人及车辆的安全侵害,破坏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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